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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科教学·数学)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9日 16:42  编辑:王学玢  核稿:  终审:穆娟 来源:     点击:

遵循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研招复试精神,坚持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的“三确保”基本原则,根据“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规范和加强复试工作的科学管理,制定bat365在线平台网站登录2023年招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复试程序及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报名要求与资格审查


1.参加我校2023年复试基本分数线: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中“教育”A类基本分数线),一志愿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分数。

2.进入复试的考生于330前,通过网络将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学习成绩单(盖章)、加分证明材料等原件的扫描版发送到学院公布的指定邮箱(514505581@qq.com)(所有材料合成一个压缩包,并以“姓名+准考证号”命名)供下载、审核和存档。

3.报到登记

报考学科教学(数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于331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bat365在线平台网站登录办公室报到,进行资格复审,交验有关证件等(地址: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行知楼11层1115,复试报到和复试表格及有关档案材料查验收集人:王老师,电话:0551-63836080)。

4.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应届生:学生证(完整注册)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历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4)《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信息登记表》;

(5)《政审表》(盖章);

(6)加分考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7)诚信复试承诺书;

(8)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关于同意脱产参加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的函》。

证件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查验后即退还,复印件由bat365在线平台网站登录留存。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复试日程安排

1. 报考学科教学(数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于418:30-10:00在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逸夫楼参加专业课“数学分析”笔试;

2. 报考学科教学(数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于428:00开始在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逸夫楼A301、302、303、304参加综合面试。

3.综合面试流程及要求

(1)考生应当携带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核查,进入面试候考教室后需上缴手机并关机。以抽签方式决定考生的面试序号,面试专家组按考生抽取的面试序号逐一进行面试,其他考生回避。

(2)考生依顺序进入面试考场:12-15分钟“无生上课”(考生在面试开始40分钟前抽取题目进行准备);1-3分钟用英语作自我介绍;3-5分钟回答问题(内容为:考察思想品德、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

(3)考生面试结束后需尽快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成绩计算

①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②复试总分(满分100分)=专业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复试结束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几点说明

1.学院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在开学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加强诚信评判,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将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否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面试过程中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二级学院招生网页,所有招生信息均通过网站予以公布。

5.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我校研究生处的通知为准,有关精神若与学校和国家精神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

6.投诉电话:0551-6367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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